8月28日,经过不断努力,江西人保财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第一单在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地签发,成为了抚州市法院诉讼保全工作有史以来首张保险保函。
接过保函的当事人范先生激动不已,“没想到,用保险保函担保能帮我解除保全不了的担忧,真是社会越来越进步了”。去年,这份保函的申请人范先生因民间借贷合同与贵州省某房产开发商发生纠纷,向抚州中院诉其违约还款赔偿责任,涉及标的金额1400万元,但对申请查封被告财产却苦于自己的大额资金都已借给了被告,再也无力提供对等担保财产。范先生说,自己这个情况,碰上抚州首次采用保险保函作为担保,不能不说运气不错。
“由保险机构出具保函担保申请诉中财产保全,不仅为当事人减轻了诉讼成本,提升了案件审理效率,而且为社会信用体系和司法征信体制建设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对抚州市审判机构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宗旨,增添了新的形式、丰富了新的内容,具有开创性意义”。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领导对保险公司推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表达了上述观点。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项目首单的成功签发,开创了江西人保财险的全新业务领域,诉讼保全责任险的推广必将为社会信用体系和司法征信体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