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经办
时间:2019-12-17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浏览:1075

随着新经济业态的出现,灵活就业人员数量越来越大,原有工伤保险体系难以提供职业伤害保障的矛盾愈加突出。在国务院有关政策的鼓励下,过去两年间,山东潍坊、江苏吴江、南通和太仓等地就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险进行了各自的探索。九江市人社部门在今年7月出台了《九江市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办法(试行)》,在江西省内率先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的落地实施。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依托多年政府委托业务经办经验,积极参与该项目的经办,为这一政策的落地实施提供了更多的实践经验。

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经办职业伤害保险,不仅是借鉴了大病保险经办的成功经验,也是在综合了多个试点地区的经验后所做出的选择。相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因在职业伤害认定等方面存在诸多行业难点,需要借助商业保险公司在人力、体制和专业优势等方面的优势,在落地过程中进行更多操作层面的探索。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作为省内最大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过去几年间承办九江市补充工伤保险,在联合办公、理赔调查和健管服务等方面,均获得了人社部门的广泛认可。此次成功中标后,2019年10月职业伤害保险上线以来,在人社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人保健康九江中支依托补充工伤保险经办优势,在保费缴纳、工伤认定和理赔结算等环节进行了实践,取得了较为良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政策,九江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务工人员、大中专见习实习生及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人群均可自愿到社保窗口进行参保,年缴费每人180元。参保人员受到职业伤害后,可享受职业伤害住院医疗费、职业伤害伤残补助金、职业伤害住院津贴、职业伤害身故补助金等待遇。住院医疗费由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余额部分根据职业伤害保险相关标准赔付,每一参保年度以2万元为限;伤残补助金按照劳动能力鉴定不同伤残等级标准赔付,一级伤残可赔付8万元;住院津贴按每天50元的标准给付,每一参保年度以1500元为限;职业伤害身故补助金一次性赔付20万元。

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作为工伤保险制度的补充,是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的重要制度安排。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在九江地区经办职工伤害保险在江西省和人保健康系统内均属开拓创新之举,为这一民生保障制度的落地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为全国系统内更广泛的经办积累了经验。(人保健康公司江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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