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规范江西辖区内车险销售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规定,江西保险业郑重作出以下合规经营承诺:自2025年5月1日起,在车险业务活动中,不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车险业务活动中保险公司经营不规范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务活动中给予或者承诺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返还、赠送油卡、话费、代金券以及非保单条款服务项目、赠送非车险产品等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后续根据情况可适时延长时间。
三、受理方式
举报邮箱:iajcxjbgzz@163.com
咨询电话:0791-86812378
四、举证要求
(一)举证人唯一性原则
举证人仅限投保家用旧车的车主(个人客户),即行驶证明确的车辆所有人。
(二)有效举证内容
1.举证信息应包含明确的违规主体,如违规保险公司名称、分支机构名称、涉事销售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2.举证人的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详细描述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经过,例如违规给予投保人返现的具体金额、方式、时间节点。
3.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如承诺给予合同外利益的聊天记录、录音、违规返现的转账记录、赠送的礼品照片或凭证以及协会工作人员要求的其他必要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需真实、合法、有效,能够清晰、准确地证明违规行为的存在。
(三)举证时间要求
举证人应在知悉违规行为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举证,自发现违规行为之日起30日内提交举证信息。
五、举证人奖励
根据举证人提供的完整有效材料,一经查实,3个工作日内给予举证人1000元奖励。
六、举证人权益保护及义务
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接收和整理认定各类举证信息,在调查及奖励发放过程中,仅在必要的范围内使用举证人信息,确保举证人信息安全,不会因举证行为给举证人带来任何不利影响。
举证人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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