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人保财险新余市分公司作为首席承保方,与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新余市新冠肺炎专属承保复工复产”保险协议,为该开发区100家规模以上企业提供3000万元保险保障。人保财险新余市分公司承保份额为55.56%。
据悉,按照保险协议约定,人保财险新余市分公司作为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在保险地点范围内由于发生法定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企业应政府要求停工停产,所产生的雇员工资及隔离费用支出。其中:员工工资责任赔偿限额为3万元/人,隔离费用责任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