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保险业协会关于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的消费提示
时间:2020-06-17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浏览:5713

近期,有金融消费者反映,在办理信用贷款业务的过程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投保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为切实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江西省保险业协会特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

一、认真了解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业务

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承保的是一种信用风险,是为有贷款需求、但无法提供担保或者抵押的个人提供的保险。保险机构通过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为个人获得贷款提供增信支持。实践中,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往往要求借款人通过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供还款保障,以获取贷款资格。建议金融消费者通过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正规持牌金融机构办理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和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业务。

二、详细了解信用贷款及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流程

金融消费者办理上述业务时,须认真了解业务流程,仔细浏览操作提示,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投保提示、保险条款、告知事项等相关文件,切勿随意输入个人信息,谨慎点击确认,确认署名后,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严格履行信用贷款及贷款保证保险合同

金融消费者办理个人借贷业务后,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如有逾期或违约,将会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对未来个人的贷款、出行、就业、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提醒通过购买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办理贷款的金融消费者,除需偿还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之外,还需要承担保险费成本。

四、提高警惕,注意个人信息保护

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后,会向消费者本人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提示,消费者有疑议的,可通过拨打金融机构统一客户电话、登录官方网站或到营业网点等方式核实相关业务真实性。金融消费者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号、移动支付二维码、网银验证码等信息,不要轻易将重要信息告知他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时,要注明使用用途、有效期限等内容,谨防不法分子冒用个人信息办理借贷业务或者投保个人借款保证保险。

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投保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后,如产生纠纷的,应通过正规渠道解决。对于一些非法机构以牟利为目的,以“可办理全额退保”为由,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的,要提高警惕。对于非法机构诱导下进行虚构事实,伪造证据资料等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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