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养老诈骗的风险提示
时间:2023-04-07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浏览:3029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代理退保”“以房养老”“投资理财”等方式“套路”诈骗消费者,尤其令老年人“防不胜防”,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3年第1期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三类养老诈骗陷阱。

案例一:“代理退保”陷阱

不法分子非法获取保单信息后,通过诋毁保险产品、承诺更高收益等手段,鼓动老年人退保并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待老年人陷入圈套后,不法分子不仅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甚至侵占老年人的退保资金

案例二:“以房养老”陷阱

不法分子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购买所谓“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实际上是以老年人房产办理抵押借款,获取资金后被不法分子挪作他用甚至挥霍。一旦资金链断裂,老年人不仅无法收回本金收益,还将面临房产被强制拍卖的风险。

案例三:“投资理财”陷阱

不法分子打着“国家扶持”“政策补贴”旗号,通过虚构投资理财项目或夸大投资收益,以“低风险高回报”为噱头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鼓动老年人“小额投资”,然后按时“高额返利”,进而诱使老年人追加投资金额一旦收到大额资金便卷款跑路

针对以上骗取老年人养老钱的三类陷阱,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老年消费者

一、不信“偏门”不贪“小利”,提高警惕防诈骗。一方面不信“偏门”办理各类金融业务一定要通过正规机构和渠道;不贪“小利”,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另一方面了解金融常识从正规渠道了解金融产品办理流程,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二、老年人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正规的“以房养老”是国家施行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来说,就是拥有房屋完全合法产权的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保险公司)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不法分子宣称的“以房养老”只是假借国家政策之名行诈骗钱财之实,老年人要从正规途径解以房养老政策,千万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避免落入陷阱。

三、投资理财要选择正规机构渠道老年人要增强理性投资理财观念,谨记投资有风险”,警惕各类标榜“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切勿高收益诱惑冲动投资。投资理财选择正规机构渠道,并对投资项目多方查证,谨慎对待。


关于协会      |      新闻中心      |      文化传播      |      维权调解      |      专题报道      |      保险杂志      |      通知公告      |      资料下载      |      普惠金融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402号浦发大厦16层

版权所有:©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  赣ICP备09009443号-4   技术支持:易动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