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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机动车险保险理赔人员  “不良信用行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公司理赔人员管理,规范其活动和行为,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险市场的经营秩序。推动行业的诚信文化建设,促进公司业务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保监会90号文件的精神,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江西省机动车辆保险理赔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一、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黑名单”1.收受客户或汽修厂贿赂、礼品,以公司利益作为交换的,金额达2000元以上的;2.故意刁难客户,主动

    时间:2011-11-20
  • 南昌仲裁委员会保险行业仲裁中心组织运行制度

    为维护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拓宽保险合同纠纷的解决渠道,进一步完善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与南昌仲裁委员会经充分协商,决定成立南昌仲裁委员会保险行业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仲裁中心)。为使保险行业仲裁中心各项工作有效运行,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性质及工

    时间:2010-10-06
  • 江西省机动车辆保险理赔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江西省车辆保险理赔人员的理赔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形象,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江西省车险理赔人员是指在江西省内从事车辆保险理赔相关工作的各财产险公司的内(外)勤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车辆保险理赔人员活动是指车辆保险理赔人员对承保车辆保险的出险客户进行保险理赔相关服务的活动。  

    时间: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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